江永法院:柔性調解化糾紛,溫情司法續(xù)鄉(xiāng)情
2025-11-21 17:02:1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左爽 | 作者:高洋 | 點擊量:8126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高洋)近日,江永縣人民法院桃川人民法庭通過耐心細致調解,成功化解一起因微信群不實言論引發(fā)的名譽權糾紛,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,有效修復受損的鄉(xiāng)誼親情。

2025年9月,某村一近500人的微信群里,小蘭(化名)聽信不實傳言,在群內公開發(fā)布信息,指責小丹(化名)與其丈夫存在不正當關系。該言論在鄉(xiāng)村熟人社會中迅速傳播,嚴重損害了小丹的名譽,并對其家庭生活造成影響。小丹多次要求小蘭澄清道歉無果,遂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敏銳意識到雙方當事人不僅是同村村民,更有親戚關系,若簡單判決可能無法實質解紛,難以實現“案結事了人和”。法庭遂將調解作為優(yōu)先選項,采用“背對背”溝通方式,耐心與雙方深入溝通,厘清事實基礎,釋明法律責任,引導當事人理性對待、消除誤解。
待雙方情緒平復后,承辦法官及時組織“面對面”調解,融法理、人情于一體,既嚴肅指出被告行為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,也誠懇勸導雙方珍視鄉(xiāng)誼親情,以和為貴。經調解,雙方握手言和,被告認識到自身錯誤,當庭向原告誠懇道歉;原告鑒于被告的誠懇態(tài)度,自愿放棄經濟賠償請求。協議當庭履行,雙方關系得以彌合。
江永法院桃川法庭充分發(fā)揮貼近基層、融入群眾的優(yōu)勢,運用柔性司法手段,不僅高效定分止爭,更傳遞司法人文關懷,以司法溫情守護鄉(xiāng)土和諧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楊友林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